一、坚持依法行政,文明执法,文明服务,不准向服务对象进行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二、坚持政务公开、增加办事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不准搞暗箱操作。
三、转变职能,公开办事程序,简化审批程序,不准搞官僚主义。
四、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对游客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办理,做到事事有结果,件件有回应,不准工作扯皮、推诿。
五、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制度,不准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
六、不准以检查工作为名到下属单位酗酒、赌博,杜绝以权谋私,刁难勒卡。
七、不准依仗职权到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吃喝玩乐、旅游及其他费用。
八、不准驾用公车进行婚丧嫁娶及外出旅游。
九、不准到营业性歌舞厅、夜总会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,严禁接受“三陪”服务。
十、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、私营企业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。